四川一博士学历大学老师向同事水杯中投入剧*物质百草枯。
近日四川轻化工大学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教师唐老师被曝在校期间水杯遭学校另一名老师投*,同时被投*的,还有她的同事齐老师。
据这名唐姓老师称,涉嫌投*的教师通过非法的途径进入过她所在的实验室,并偷偷向其水杯中投放了除草剂“百草枯”。而其和投*者曾某某几乎从未说过话,所以对于曾某某对自己的投*行为不是很理解。
由此也给我们大家一个安全提示,水杯最好随身携带。离开视线的水,有异味的水最好不要饮用。
据投*者曾某某供述,他给唐老师和齐老师的杯中都投放了大概1毫升左右的「百草枯」。
百草枯是一种快速灭生性除草剂。百草枯对人*性极大,且无特效解药,口服致死率极高。
百草枯起效并不快,开始只患者可能不会有什么反应,但根据服用量的不同,患者就会逐渐出现肺部病变。
最可怕的是,很多小剂量摄入者,也常会出现肺纤维化,而肺纤维化的病人多会非常痛苦地死于呼吸衰竭。
从目前媒体的相关报道来看,如果犯罪嫌疑人曾某某投*是有针对性的,仅仅是针对这两位老师,那其行为可能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或者是故意杀人罪未遂。
故意伤害和故意杀人未遂,他们在结果上没有区别,但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在构成要件和责任要素方面的区别相当明显,只是在司法实践中比较难认定。
对比于投放危险物质罪,投放危险物质罪是行为人实人实施了故意投放*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并且足以威胁不特定的多数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不要求造成严重后果,就构成犯罪,应当立案逃究。
这个罪名的关键字是不特定的多数人。从相关报道来看,还看不出犯罪行为人有比种威胁。
不管最后这位投*的大学老师构成怎样的罪名,我相信,其终究会受到法律的严惩!